关于银行询证函回函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09-21
尊敬的企业客户: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以下简称“21号文”)、《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信息公示制度》相关规定,现就我行银行询证函(以下简称“询证函”)回函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受理部门信息
我行统一由总行运营部清算及票据中心受理贵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就贵司在我行相关业务信息的函证业务,业务联系电话:0758-2850892,接收邮寄函证地址为: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建设二路83号肇庆农商银行清算及票据中心。
二、跟函所需资料
对于贵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采用跟函方式的,应向我行出具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介绍信(载明跟函会计师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跟函会计师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要素、盖章齐全的询证函。
三、询证函审核要求
询证函的格式需符合21号文的规定,记载的回函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等要素需完整、准确填写,贵司签章(公章)需与预留我行印章一致,询证函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从贵司账户扣划回函服务费的扣款账户印鉴需与预留我行印鉴一致。
四、回函服务收费标准
我行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业务发展实际,对询证函回函服务收费100元/笔,服务价格发生变化时以我行最新公示的《肇庆农商银行服务价目表》为准。
特此公告。
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1日